港股提高印花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2月24日,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向立法会提交的2021/2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提到,为增加政府收入,将提高股票印花税税率,由目前的买卖双方各付0.1%上调至0.13%,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目前香港的证券印花税税率为0.1%,自200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该税率经历过三次下调。1993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香港证券印花税率为交易金额的0.15%;1998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6日,印花税率降至0.125%;2000年4月7日至2001年8月31日,印花税率再次降至0.1125%。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6月2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就恢复二读辩论《2021年收入(印花税)条例草案》的发言中指出,政府今次决定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主要是从提高政府收入,以维持稳健的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2021至2022年度的财政赤字预计为1016亿港元;而2022/23至2025/26年度亦会连续四年出现经营赤字,介于224亿至407亿港元,在面对与日俱增的公共财政压力的大环境下,政府有明显及持续的需要改善财政状况。按今年二月底至五月底每日平均约1770亿港元的成交计算,调整印花税率的建议每年为政府带来的额外收入约为187亿港元,以应付财政开支。
香港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在疫情下均出现下滑。去年,香港全年经济收缩6.1%,是有记录以来最大的年度跌幅,亦是香港首次连续两年负增长。2021年第一季度,在去年的低基数之上,香港GDP同比增长7.9%(修订后数据)。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未来内地和美国带动的全球经济复苏应利于香港货物出口和服务输出,如果本地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受控,全年经济增速预计达到财政预算案所预测的3.5%至5.5%的上限。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香港政府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从历史数据来看,最近几个财政年度香港股票印花税的实际收入基本都在330亿港元以上,在政府税收总额中占比10%左右。2017/18财年股票印花税收入为369.3亿港元,在当年政府税收总额中占比11.23%;2018/19财年股票印花税收入为331.02亿港元,在当年政府税收总额中占比9.69%;2019/21财年股票印花税收入为332.31亿港元,占比10.95%。
香港股票市场的平均每日成交额由2010年的690亿港元平稳维持至2014年,即沪港通开通前的695亿港元,此后大幅上升至2020年的1300亿港元。今年前五个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额更高达1971亿港元。
港交所是如何回应印花税提升?
2月24日, 香港交易所在2020年全年业绩传媒简布会上回应提问时称,印花税提升不会在几个月内就实行,仍然需要立法过程。
戴志坚说,对于印花税提升的消息是今天才公布的,市场需要时间消化,没有必要太早去预计,今天不可能评论真实影响,但大家不需要反应过快,需要时间去观察。戴志坚表示,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更努力维持香港成为首选的投资和交易中心,“不会改变我们的路线,会继续我们的方向。”
香港市场的吸引力,除了成本也有很多其他的因素考虑,比如上市公司质量等,这些因素都可以增加香港资本市场的活力。
也就是说,印花税提升不会在几个月内就实行,仍然需要立法过程。
不过,受印花税提高消息影响,港股全线下挫,港股恒指一日蒸发近千点,失守30000点,港交所大跌近9%。
今日香港股市成交金额达到创纪录的455亿美元。南向资金净流出逾129亿元,实际净卖出近200亿元,均创历史新高,为2020年12月18日以来首次净流出。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二)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三)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四)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五)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据。
(六)境内的货物多式联运,采用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作为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采用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七)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八)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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